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按照《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 豫建行规[2021]3号)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建市[2023]72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对 2021、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 近两年新取得资质的除外)和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施工劳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全面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经核查 185 家公司资质动态考核不合格(详见附件 1、附件2)。
资质动态核查标准参照住建部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执行,核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对应的新工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5 天为整改期,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相应资质。
递交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4、满足标准的厂房证明
5、满足标准的设备购置发票
6、满足标准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7、满足标准的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
件
8、满足标准的职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
9、满足标准的技术工人身份证复印件、技工证复印件
10、以上人员 2023 年8月份的个人社保权益单
以上材料按顺序、按资质类别装订后报送至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9办公室。
逾期未报送核查材料的企业视为不符合资质标准
联系人:梁钊领刘
联系电话: 0371-23991294 13693901109
附件: 1.2021、2022 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2.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施工劳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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