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业务调整需要,我市暂停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事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23日起,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迁出事项;
二、自2023年11月23日起,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办、增项、升级事项;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等其他事项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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