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几期的公众号文章里,河南建投集团小编曾和大家聊过资质申办不通过的一些原因,上期内容主要是关于申报内容填写错误,以及人员数量和专业相关的问题,正好本周又找到了几例比较典型的资质申办被拒意见,咱们就再来就这几个企业的被拒意见聊聊资质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资质申办不通过意见一:业绩申报时间不符
我们来看看截图:
根据截图内容可以知道,该企业于19年12月13日获取环保二级资质,但在办理环保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升级时,申报业绩时间却为19年12月之前,所以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那么,正确的申报时间是什么呢?
环保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公司工程业绩为: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如果标明“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例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而图中企业获取资质时间为19年12月,但申报业绩为19年12月之前,超出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时限,按“标准”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所以专家审批意见为“不同意”。
资质申办不通过意见二:项目实施时间早于资质取得时间
这一条其实和第一条是一样的问题,即“时间”与“资质”不符,当然我们也可以换个理解方向,推测该企业在获取资质前承接了超出其原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的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环保工程专包资质的可承接工程范围如下: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比如该企业在拿着环保二级资质时,却承接了一级资质才可承接的大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注: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所以专家审批意见为“不同意”。
资质申办不通过意见三:建造师业绩不符
从审批意见可以得知,企业在办理电子与智能化专包一级资质升级时,存在2个问题,1是超范围施工,这个咱们在意见二中已经说过了,这里不再多说,2就是该建造师于11年注册在本单位(这里应该是老师笔误,把21年打成了11年),而该业绩于19年2月开工,即建筑企业把不属于该建造师的业绩按到了他头上,河南建投集团小编也要提醒各位建企负责人,在企业办理资质升级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所以,专家审批意见为“不同意”;
河南建投集团做为专业的建筑资质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常常遇到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具备合适的技术负责人,然后又想升级企业资质的建企,这个“各种原因”,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省钱,毕竟一个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建造师,一年的工资不菲,再加上社保和补助,一些小型建企虽然拿的出来,但并不愿意;
还有一部分企业则是因为“招不到”合适的人才,毕竟要符合年限还要符合专业,业绩标准等一系列要求,这种人才不但数量有限,而且一般不轻易更换单位,所以招聘周期较长;
在这里小编想说一点,随着四库一平台的上线,现在许多地区在申请资质升级时,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业绩材料中,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要与四库一平台一致,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名称、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规模指标等,如果查不到,或是内容不符合,那基本都是通不过审核的;
建企办理资质升级是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扩大所必行的一步,而资质升级不但对企业的要求每一级别都有提升,而且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也是如此,如果建企原来的技术负责人已经不符合资质升级的标准,那么就需要提前招聘好合适的技术负责人,并在人员到位后,及时办理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并按时缴纳社保,因为升级资质最低要求企业人员社保缴纳3个月,每拖一个月晚交社保,办理资质升级就必定要延后一个月,一定要提前计划好;
好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人才难招、工资高,并不是企业不招的理由,毕竟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才是一个项目的重中之重,如果还像90年代和2000年时期,只要有钱就能拉一队人去盖房子,那么,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该由谁来负责呢?而随着住建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管理越来越规范,资质准入要求、终身责任制要求以及各种安全检查等等,都在引导着建企在管理和施工中,必须要合法合规,才能长久;
目前,多省住建主管部门都开始严查注册人员的注册周期和就职轨迹,查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理;
如果建企选择挂证人员,一旦在审批系统中查出该人员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疑似挂证人员”,则不但会重点查该人,该企业,还会同时审查该“疑似挂证人员”的原就职单位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不满足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不要小看这些不良记录,即使不办理企业资质升级,但资质是有有效期的,建企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而如果出现以上罗列的违反行为,那大概率不等资质到期可能就被撤销了,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如果您需要获取资质办理方面的帮助,可以留言咨询,或发表评论,我们也会及时回复,那么咱们下期见了,大家拜拜!!!!
本期拓展阅读: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
第二十一条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建筑业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一次的。
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有上述行为两项或两次及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办理,逾期15日以下不办理的。
处罚标准:可处以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办理,逾期15日以上30日以下不办理的。
处罚标准:可处以3千元以上7千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办理,逾期30日以上不办理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可处以7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信息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的上述信息含有非实质性虚假信息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的上述信息含有实质性虚假信息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或违反规定的拒不提供上述信息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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