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5年来,企业承担了以下4项中2项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不少于8名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
3.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较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超过1000万元。
5.企业拥有适合承包工程范围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验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40米以内的桥梁工程;截面20平方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供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供水和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种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储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的供热工程;
4.是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高速公路);单跨20米以内的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供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供水和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小于1米的供水管道;直径小于1.5米的污水管道;
3.总储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储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
2kg/cm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的热力管道;
4.是生活垃圾转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