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电话:024-83988656
序号 | 所在地 | 单位名称 | 申报行业 | 申报内容 | 专家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丹东 | 辽宁世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不同意。 1、技术负责人秦光工作简历与劳动合同不一致; 2、高原申请表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不一致; 3、刘晓博、解玲、王功平职称证存疑; 4、未见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业绩表;5、办公场所无产权证明。 | ||
2 | 盘锦 | 辽宁蓝绘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乙级 | 同意 | ||
3 | 大连 | 大连宇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 不同意。原因:请该企业根据第一次处理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提供相对应的人事与业绩证明原始材料与扫描复印件。 | ||
环境工程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 ||||||
4 | 鞍山 | 辽宁亚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不同意。业绩表及劳动合同签字有误。 | ||
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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