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伟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核准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伟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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