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27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132号)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报表报送流程
(一)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我厅委托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数据相关工作。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企业上报的监理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并认真审核,于2021年6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至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初审,经我厅审核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本地区的统计数据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本地区应报送的单位按时限要求报送数据,确保报送数据质量,并对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调查数据,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漏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各单位可在统计调查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陆和操作,在上报过程中如遇到软件填报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
(四)工程监理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需在统计调查系统附件栏目中上传财务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补充表、资产负债表。
联系人:黄华宇、谭菁;联系电话:0771-5599310。
附件:⒈ 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⒉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5日
附件1
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本企业此次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2021年统计调查信息均真实、准确,同样本人在此所做承诺也真实有效。本人知道数据造假和虚假承诺属严重违法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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