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开勤:
2020年3月11日,铜陵市阅西湖项目工地在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芜湖广业建设有限公司阅西湖工地“3·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区政秘〔2020〕38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对该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未依法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我部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13号),你于2022年4月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责令停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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