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在申请建筑资质证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今天河南建投集团就挑选了其中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为大家一一解答。
1、建筑企业按照什么程序申请资质?
企业申请住建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住建部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建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市)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市)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省(市)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
2、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3、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吗?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可以吗?
不可以,资质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不予认定,但军队单位除外。
4、企业净资产提供什么材料以便考核?
企业应提供申请资质的上年度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对上年度净资产不满足标准要求,但近期通过增资等符合标准要求的,应提供申报前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
首次申请资质的,以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考核净资产;申请多类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为准。
5、标准中要求的生产厂房如何考核?
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房,属企业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属企业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企业具有多处厂房的,可以累计考核。
6、标准中要求的设备如何考核?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外);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设备,应提供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以上就是申请建筑企业资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与我们进一步沟通交流。